关于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焦作中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汇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河南联成水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3月1日在焦作市马村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焦作中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汇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河南联成水保科技有限公司,主体监理单位常州正衡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甘肃海霖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宜兴市铜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焦作市马村区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焦作中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18699162467

监测总结报告

验收鉴定书

验收报告